中化新网讯 近日,安徽、宁夏相继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。
7月9日,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指出,各市原则上于8月8日前推荐1个园区,推荐园区名单需报市政府同意。《通知》提出4项申报条件:一是申报园区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;二是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,也可为园中园;三是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、核算、计算、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;四是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境事故,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。
7月10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《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、产业基础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、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,推荐有条件、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。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厅,组织有关方面于8月15日前优选出2个园区,推荐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建设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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